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是主管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与人事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教职工引进培养、岗位聘任、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以及高层次人才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一)人事处
1.贯彻落实上级人事人才政策,研究制定学校人力资源规划,研究制定学校人事人才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以及各类各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3.负责一般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人员调入、调出、军转安置以及辞职、辞退等工作。
4.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的制定。
5.负责全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组织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教师资格认证相关工作、国际国内培训、教师访学的派出与接收、学历提升等工作。
7.负责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人员聘用、考核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发放工作,负责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审核及发放工作。
9.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奖惩、考勤、内部流动调配等工作。
10.负责外聘教师的聘任管理工作;负责待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全校教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核定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12.开展新进教工的入职教育、校史校情教育和老教工荣退活动。
13.负责学校教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待遇核定工作。
14.负责全校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签定、管理及编外用工管理工作。
15.负责人事工作信息化建设,推动学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学校山东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山东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各级各类人事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16.负责各类人事相关证明的开具,办理全校教职工人事证件的换发工作。
17.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更新和归档工作。
18.负责学校法人、残联相关业务。
1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才工作办公室
1.全面落实党管人才原则,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开展高层次人才工作及高层次人才发展相关问题的政策研究。
2.负责落实学校高层次人才政策,负责学校优秀博士及以上人才的引进聘用、考核、追踪培养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3.负责国家、省、市各类人才项目和各类高层次专家推荐评选的组织申报、管理考核、待遇兑现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4.牵头落实校党委联系服务专家等工作。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