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4:37 点击数: 来源: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我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现将岗培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方式。

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高等教育学》、科目二《高等教育心理学》和科目三《综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大学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每科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时间均为 50 分钟,每个科目包括 70 个单选题(每题 1 分)、20 个多选题(每题 1.5 分)。科目三考试时间为70分钟,包括 80 个单选题(每题 0.5 分)、30 个多选题(每题 1.5 分)和 30 个判断题(每题 0.5 分)。

考试方式为机考,不合格的科目再安排一次考试机会。两次考试结束仍有科目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及所有科目考试。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免试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申请免试条件详见附件1)

(二)考试地点及时间

1、考试地点:山东师范大学

 2、考试时间:

第一次考试:10月21日-22日

第二次考试:11月25日-26日

报名时均选择山东师范大学考点,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根据各考点机房数量与考生数量自动编排考场。考试时间将根据报名人数做出适当调整。

二、考试程序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考试有关要求。

(一)考试申请考生通过“系统”学习有关课程,完成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必修课的方可报名。所有考生须于9月28日-10月7日17:00前登录 “系统”提交考试申请(未提交考试申请的考生,无法进行考试报名),第二次考试申请时间为11月3日-8日17:00前。其中申请免试科目一、科目二的人员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校审核。考生提交考试申请后,学校管理员将于9月28日-10月8日17:00前通过“系统”对申请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第二次审核时间为11月3日-9日17:00前,重点审核免试证明材料。

(三)考试报名与网上缴费。通过学校审核的考生登录系统进行考试报名和网上缴费,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次考试报名与网上缴费:9月28日至10月9日17:00。

2.第二次考试报名与网上缴费:11月3日至11月10日17:00。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于每次考试前 3 天,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五)考试结果。考生在完成答题并提交后,系统即自动显示本次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全部考试结束后,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三、缴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4 号)要求,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科目二每人每科次 40 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完成网上缴费(科目三不需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四、工作要求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考试是实施高校教师资格制度的重要环节,是新入职教师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对严格教师职业准入、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提高队伍水平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报考人员考试讲求诚信原则,从为人师表、恪守师德规范的高度签订考试诚信责任书,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试成绩无效,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考生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有作弊行为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师资职称科。


联系人王音音  陈娜娜

联系电话:88599855 

人事处

2023年9月27日